关于选拔2016年秋季学期交换生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校在校生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工作。本次参与选拔的项目共三个层次,分别为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部分奖学金项目和自费项目。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如下。
一、项目介绍
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
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即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该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1。其中,新西兰奥克兰大学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需自行承担学费,生活费由基金委资助。
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 分(百分制, 全部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4,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西、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5 分、托福95 分、其它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 级,韩语TOPIK4级。
5,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不可申请。
部分奖学金项目
部分奖学金项目为我校与海外高校的学生交换项目,根据校际交换协议,申请者将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余下费用自理,该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2。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全部科目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 分(百分制,全部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也可申报。
4,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英文授课院校,托福成绩高于80分或雅思成绩高于6.0;法语、韩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德语为授课语言的院校,通晓该语言或有相应语言水平证明者优先。
5,部分海外高校另有特殊要求,详见该院校备注栏。
自费项目
我校与SAF海外学习基金会合作的“海外名校交流生项目”同时开始接受报名,该项目院校名单、具体要求与学费等信息见附件3。此交流项目的交流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交流学习结束后,与其它交换项目一样,可凭海外高校成绩单在我校进行学分转换。
二、选拔流程及截止时间
1. 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6年3月4日前,根据个人志愿如实填写《南开大学校际交换生申请表》(附件4),将该表与个人成绩单及外语成绩证明纸质版提交到学院负责部门。
2. 推荐:由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表及其它材料,于2016年3月7日下午17:00 前统一交至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八里台校区:爱大会馆A204办公室;津南校区:南开大学师生服务中心11号工位)。
3. 考核: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于2016年3月9日-10日组织安排有关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考试将由国际学术交流处、学校教务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外籍专家组成专家组考核,考试后根据学院推荐、成绩排名与申请人所报志愿确定预推荐名单。
4. 公示:学校将面向全校对预推荐名单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期满后,确认推荐资格。
三、其它
1. 请各学院认真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并予以公平推荐。学生个人申请不予受理,未加盖学院公章的《南开大学交换生推荐表》视为无效。
2. 请申请人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经家人同意后进行申请。公示期后不得无故放弃,如无故放弃被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参加任何交流交换项目的资格。
3.项目说明会安排如下:
2016年3月2日下午16:00 八里台校区主楼122
2016年3月1日下午15:00 津南校区公共教学楼5A104
四、联系方式
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
电话:23502547
85358890
传真:23502990
SAF海外学习基金会北京办公室
电话:010-65336229,010-65336289, 010-65336299
联系人:李老师
QQ:1512272501
电邮:kathy.li@studyabroadfoundation.org
主页:www.studyabroadfoundation.org/china
附件: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6年2月29日
各有关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校在校生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工作。本次参与选拔的项目共三个层次,分别为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部分奖学金项目和自费项目。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如下。
一、项目介绍
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
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即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该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1。其中,新西兰奥克兰大学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需自行承担学费,生活费由基金委资助。
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 分(百分制, 全部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4,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西、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5 分、托福95 分、其它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 级,韩语TOPIK4级。
5,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不可申请。
部分奖学金项目
部分奖学金项目为我校与海外高校的学生交换项目,根据校际交换协议,申请者将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余下费用自理,该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2。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全部科目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 分(百分制,全部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也可申报。
4,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英文授课院校,托福成绩高于80分或雅思成绩高于6.0;法语、韩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德语为授课语言的院校,通晓该语言或有相应语言水平证明者优先。
5,部分海外高校另有特殊要求,详见该院校备注栏。
自费项目
我校与SAF海外学习基金会合作的“海外名校交流生项目”同时开始接受报名,该项目院校名单、具体要求与学费等信息见附件3。此交流项目的交流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交流学习结束后,与其它交换项目一样,可凭海外高校成绩单在我校进行学分转换。
二、选拔流程及截止时间
1. 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6年3月4日前,根据个人志愿如实填写《南开大学校际交换生申请表》(附件4),将该表与个人成绩单及外语成绩证明纸质版提交到学院负责部门。
2. 推荐:由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表及其它材料,于2016年3月7日下午17:00 前统一交至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八里台校区:爱大会馆A204办公室;津南校区:南开大学师生服务中心11号工位)。
3. 考核: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于2016年3月9日-10日组织安排有关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考试将由国际学术交流处、学校教务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外籍专家组成专家组考核,考试后根据学院推荐、成绩排名与申请人所报志愿确定预推荐名单。
4. 公示:学校将面向全校对预推荐名单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期满后,确认推荐资格。
三、其它
1. 请各学院认真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并予以公平推荐。学生个人申请不予受理,未加盖学院公章的《南开大学交换生推荐表》视为无效。
2. 请申请人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经家人同意后进行申请。公示期后不得无故放弃,如无故放弃被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参加任何交流交换项目的资格。
3.项目说明会安排如下:
2016年3月2日下午16:00 八里台校区主楼122
2016年3月1日下午15:00 津南校区公共教学楼5A104
四、联系方式
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
电话:23502547
85358890
传真:23502990
SAF海外学习基金会北京办公室
电话:010-65336229,010-65336289, 010-65336299
联系人:李老师
QQ:1512272501
电邮:kathy.li@studyabroadfoundation.org
主页:www.studyabroadfoundation.org/china
附件: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6年2月29日